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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2019-05-13 10:52来源:烈山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淮北市安委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镇办、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回函均无意见,区住建局提出两条建议,1.科学制定规划职能在规划分局不在住建局,此分项无住建局职责,责任单位应改为区规划分局;2.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分项中编制相关规划职责在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应增加区规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