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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新生儿疾病筛查

2025-02-28 17:07作者:卫计委来源: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活产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2、新生儿听力筛查。

五、服务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六、服务要求

1、选择原则。新生儿疾病筛查要充分尊重监护人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服务。

2、告知原则。承担筛查服务的助产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义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3、服务原则。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4、保密原则。医疗保健机构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1-4685677 ,网上投诉渠道:lsqrkjs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