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医疗卫生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病媒生物防制

2025-03-15 16:53作者:卫计委来源: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十七号)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

二、服务对象

消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服务机构名称: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烈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办公地点:烈山区科创大厦A304,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1、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杜绝“四害”孳生地。

2、健全防鼠灭鼠设施,采取堵塞孔洞,设置防鼠网,毒杀,粘捕等方法防鼠灭鼠。

3、做好消除积水,废弃物管理等工作,健全纱门纱窗以及防蝇帘,配置灭蚊蝇灯,采取各种有效方法,控制和消除蚊蝇孳生条件,消灭蚊蝇及其幼虫。

4、蟑螂采取随见随杀,消除藏匿缝隙,有效控制蟑螂密度。

五、服务流程

根据季节适时组织开展各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六、服务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集中统一除“四害”与日常除“四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

2、病媒生物防制实行责任制,掌握除“四害”有关知识和技能,采取科学、安全、有效的方法,控制和降低“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剧毒除“四害”药物。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1-4685677 ,网上投诉渠道:lsqrkjs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