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2024-02-26 15:37作者:教育局来源:安徽省教育厅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建设标准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参照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指在校生不足100人的乡村小学和教学点。

一、学校设置

1.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人口发展规划和学龄儿童变化趋势,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安全等因素,坚持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与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布局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

2.农村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

3.小规模学校的撤并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对确需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

4.乡村小规模学校不得存在D类危房。教室门窗完好,每位学生有合格的课桌椅。

二、基本设施配置

5.场地配置。学校应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建设和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要求。应配备必要的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课外及游戏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符合升降国旗要求。

6.教学设施配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应设有普通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科学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完成音体美教学任务的必要场所。50人及以下的小规模学校校舍可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合并使用教学及辅助用房;可配置合班教室,合并使用多功能教室与科学实验室,图书室及教师办公室等。

7.生活设施配置。乡村小规模学校按需配置学生宿舍、教工宿舍、食堂(伙房)的,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小学不低于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4.5平方米,且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按住宿学生“一人一床”的标准配备学生用床;食堂(伙房)应满足学校师生用餐需求,食堂(伙房)使用面积一般不应低于20平方米。厕所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新建、改扩建水冲式厕所,水冲式厕所的给、排水设施必须齐全。非连续性供水的厕所内应备有贮水设施。应保障用电及符合卫生标准的供水,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教学教学、生活及安全需要,确保用电及饮用水安全,并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设备。

8.安全设施配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应有大门、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应配备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安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装备配备

9.乡村小规模学校装备配备,主要包括基本的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要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乡村小规模学校应按生均25册以上的标准配备图书,学校图书总量不少于200册,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1本。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参资料、工具书、报刊和电子图书。

11.互联网接入带宽以满足学校信息化应用需求为依据,乡村学校班均出口宽带≥5M,且学校出口总带宽不低于200M。学生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8:1;教师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师机比1:1。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按实际班额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保证教学时单人单机。学校建有校园网络系统、校园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等。

12.学校要按照统一规划开展智慧学校建设并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智慧学校建设按照《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及《安徽省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V2.0》执行。

四、附则

13.本标准是现行学校办学标准的补充。现行有关法律、政策、标准、规范等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的依据,所有学校必须遵守的普适性内容,本标准不再重复规定。如国家颁布新的相关标准,有关条目与新标准冲突则以新标准为准。

14.本标准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