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烈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烈安办2022-5.pdf烈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镇(办),经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区安委会要求,制定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现将开展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22年3月21日至3月31日为检查考核时间,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根据工作计划自行安排。
二、 考核组人员组成
检查考核组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消委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分组见附件。
三、 检查考核单位
(一)镇(办),经开区,有关企业。
(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 考核内容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和2021年度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五、 考核要求
(一)各镇(办),经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评。
(二)考核评分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制度,规范标准,科学量分,注重原始文件资料记录,突出安全效果,全面客观反映被考核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三)考核组考核结果于4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区消委办,区安委办、区消委办负责收集考核结果上报区安委会、区消委会审定。
区安委办联系人:李振亚, 联系电话:5220078。
区消委办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15205611199。
附件: 1.烈山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检查
分组安排。
2.2021年度镇办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
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3.2021年度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消防工作考核
细则
烈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附件1:
烈山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李 响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海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宏伟 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长标、李振亚、陈 龙、王珊珊
联系人:李振亚 15056161015
考核单位:烈山镇政府、杨庄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烈山公
安分局、教育局、卫健委、发改委、市生态环境
局烈山分局、消防大队、区征迁安置中心。
第二组
组 长:缪 瑾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 浩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 健 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毛胜军、夏晓荣、王 琳
联系人:毛胜军 13966156973
考核单位:宋疃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业农村水利局、烈山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市
场管理局、交警四大队、城市管理局、烈山交通
分局。
第三组
组 长:吴长伟 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张 亮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勇 消防大队参谋
成 员:朱泓君、沈玉萍、刘 昕
联系人:朱泓君 13905611687
考核单位:古饶镇政府、临海童办事处、百善办事处、科技
经济信息化局、文旅体局、民政局、商务局、民
族宗教局、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