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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2025-01-01 14:38作者:安监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烈山区区级灾害信息员职责

 

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镇、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预案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配合镇、村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
   2
、灾害来临时,落实值班值守,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续、核)报等工作。上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人员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倒损、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3
、灾情稳定后,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损房屋、生活救助、人员死亡(失踪)等工作台账,并及时公布。
   4
、灾害应急期,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社区(村)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做好农房倒损的查勘理赔工作。
   5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协助社区(村)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

 

 

 

烈山区镇(街道)级灾害信息员职责

 

1、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协助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

2、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

协助社区(村)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转移方案,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

3、灾害来临时,根据灾害等级安排值班,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工作。上报内容包括辖区内所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灾害种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4、灾害应急期,在镇政府、街道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

5、灾情稳定后,开展灾情核查,对有关灾情进行初步核定和分析评估。

 

烈山区村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镇(街道办)、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预案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配合(街道办)、村(社区)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安排。

 2、灾害来临时,落实值班值守,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续、核)工作。上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人员受灾、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3、灾情稳定后,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损房、生活救助、人员死亡(失踪)等工作台帐,并及时公布。 

 4、灾害应急期,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做好农房倒损的查勘理赔工作。

 5、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协助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