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2年公开分配公租房优先保障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办〔2014)22号)、《烈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烈政办〔2015〕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函[2022]285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1.低保住房困难家庭;2.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3.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4.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5.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相关部门核查认定,此次公租房审核公示通过家庭中有62户家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现对此次烈山区公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家庭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烈山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25日,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举报投诉电话:0561-4685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