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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洪杨煤矿剩余专项补偿资金遗留问题的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2022-03-04 16:02作者:安监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年2月28日,淮北市烈山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征求《关于新洪杨煤矿剩余专项补偿资金遗留问题的报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征求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烈山镇人民政府意见,至3月4日,三家单位均以反馈意见,其中区司法局、区财政局2家单位无意见,烈山镇意见:“烈山镇依据洪庄村意见认为洪庄村占股40%剩余专项补偿资金应按照占股比例支付给洪庄村”。但因洪庄村有股利权利,但也有还款权利,意见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