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2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2-08-04 08:19作者: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来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淮北市2022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淮北市2022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烈预征收〔2022〕22号),为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淮北市2022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1)土地征收范围

淮北市2022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位于烈山区烈山镇洪庄村、吴山口社区,共三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北至府前路,南至洪庄村土地,西至洪庄村土地,东至洪庄小学;地块二北至府前路,南至洪庄小学,西至洪庄村土地,东至孟山南路;地块三北至淮北市公安局杨庄派出所,南至洪吴路,西至吴山口社区土地,东至锦绣明珠小区。拟征收总面积2.0191公顷,其中烈山镇洪庄村集体土地 1.9391公顷,吴山口社区集体土地0.0800公顷(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2)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执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烈山区烈山镇洪庄村、吴山口社区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邮    箱:369221793@qq.com

2.评估单位:安徽井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05510990(杨工)

邮    箱:3692217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