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2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2-09-21 16:47来源: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皖办发[2021]30号)等文件要求,重大决策实施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淮北市2022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烈预征收{2022}27号)为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淮北市2022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1)征收土地范围

淮北市2022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位于烈山区宋疃镇雷山社区、马场社区、宋疃社区境内。拟征土地四至范围:地块1:东至安徽宇凯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安徽亚太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西至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至陶博路;地块二:东至淮北市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南至纬三路,西至经二路,北至纬二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8608公顷,其中农用地7.8608公顷(含耕地5.7398公顷,园地2.0438公顷,林地0.00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747公顷)(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2)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执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烈山区宋疃镇雷山社区、马场社区、送团社区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评估单位:安徽省国源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309612099(郜森)

邮    箱:3352590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