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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2022-09-22 09:30作者:市自规局烈山分局来源:烈山国土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