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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08-22 10:12来源:区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8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烈山区财政局是是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财政、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经济发展政策,推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拟订区与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完善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体制。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3、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5、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6、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保资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7、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区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10、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按照区政府授权,依法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拟定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区属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对所监管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实施奖惩。指导推进区属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人事任免相关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建议,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

13、负责全区小额货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有关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

14、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15、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重组、 兼并、再融资工作。

16、承担驻烈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等有关工作。

 17、负责牵头区民生工程工作。组织拟订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组织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和工作情况考核。承担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财政部门承担的民生工程的具体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 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健全区与镇(街道)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和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区财政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1户和局属二级单位决算3户,与预算户数相同。纳入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本级

2

烈山区宋疃镇财政所

3

烈山区古饶镇财政所

4

烈山区烈山镇财政所

 

三、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28.13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98万元、支出总计1328.13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其中年末结转结余 38.7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6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9.25 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2.06万元;三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181.13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等增加53.48万元,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6.5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98万元,占94.95%其他收入65.11万元,占5.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98万元,占66.62%;项目支出430.38万元,占33.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3.9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23.9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 153.18 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5.36万元 ,二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81.13万元,三是住房保障和就业等减少83.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1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55.46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15.0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59.6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1.4万元,占58.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5万元,占5.75%城乡社区(类)支出181.13万元,占14.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76万元,占2.43%农林水(类)支出1137.68万元,占11.25%住房保障(类)支出93.657万元,占7.6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3.48 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性增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工作奖励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58.98万元,占70.17%;项目支出365万元,占29.8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5.93 万元,支出决算为4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和政策性调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57.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室新增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7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退休人员全国文明城市和双拥模范城市奖励。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0.75  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养老保险未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职业年金做实增加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02 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发放退休人员补贴。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28.17 万元,支出决算为2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保险费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0.21 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04 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退休,故公务员医疗补助对应减少。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96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验收延期年末未支付项目款。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3.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民生工程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民生工程项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06万元,支出决算为9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1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9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0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万元,比2020年增加0.67万元,增加21.47%,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全面评价,基本支出能够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标准,项目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注重使用绩效,实现了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我区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上半年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支出不够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科室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并按进度及时支付费用。二是对当年实施但不能支付的项目,采取次年编制预算的方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政策性农业保险

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

实施单位

区财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6

96

106

10

11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农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保障区域农业经济发展

种植业完成投保251562.5亩,其中小麦115745.1亩、玉米120000.7亩、大豆1996.7亩,小麦补充险5795亩,玉米补充险8025;养殖业完成能繁母猪投保46639头,其中能繁母猪10639头、育肥猪36000;特色保险完成投保30529.58亩,其中石榴18740.25亩、枣树7023亩,苹果3951.33亩、桃树580亩大棚蔬菜235亩。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特色农产品保险项目数

不低于省级下达的任务数

20

20

20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补助补贴资金支出合规性

 

符合特色农产品保险项目

20

20

20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

100%

30

30

30

 

指标2补助补贴资金支出及时性

 

根据保险项目验收情况支出

20

20

100

 

……

 

 

 

 

 

成本指标

指标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项目区内居民满意度

95%

95%

10

10

 

……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