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生态环境 > 环境信访

2022年第三季度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表

2022-10-26 11:32来源: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时间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

202278

赵集村东(原安徽建工沥青站内)运输倾倒堆放矿渣尾砂望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点为:梧桐南路和古赵路北侧300米处原安徽建工沥青站院内

二、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现场露天堆放大量矿渣、尾砂,未采取覆盖措施,厂区东侧未密闭破损的大棚内堆放大量尾砂,经调查核实其中大棚内北侧第二棚区内为淮北永锋矿业堆放的矿渣尾砂约2000吨左右。                 

三、处理情况2022年713日,烈山环境分局对淮北永锋矿业下达了责令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书,并要求该企业7月15日递交整改方案,企业承诺3日之内清理完毕。余下部分尾砂已移交相关镇办进行规范化储存、处置。

下一步烈山生态环境分局请古饶镇加强监管。

四、反馈情况:因匿名投诉,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202285

淮北兴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海孜矿工人村北门原玛钢厂院内)堆放脱离石膏产生异味扬尘污染且该厂目前正在扩建厂房,施工噪音扰民,望核实处理

一、企业基本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点为:淮北兴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烈山区海孜矿工人村北门(原玛钢厂院内)。

二、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厂区两处厂房内堆放约1万吨左右脱硫石,原破损厂房堆放露天的脱离石膏已采取覆盖措施,地面垃圾已清运,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投诉人反映的扩建厂房施工噪音扰民,现场检查未发现施工扩建厂房现象

三、处理情况2022年621日,烈山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书,并要求其进行规范化储存、处置。同时要求按规定时期清理完成堆放在厂房内的脱离石膏,清运期间严格落实环保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下一步烈山生态环境分局请临海童办事处加强监管。

四、反馈情况:因匿名投诉,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20228月8

宋疃镇雷山经济开发区瑞农饲料厂,每天夜间作业产生噪声及污水污染,现要求予以整治,望核实处理

一、企业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全称为淮北瑞农饲料有限公司,位于烈山区雷山工业园陶博路2号,主要从事猪饲料生产,环评已办理并通过验收,排污许可已进行登记。该企业南侧为广场和农田,西侧为粮库,北侧为陶博路和孵化器,东侧为十万千伏变电站,周边无居民居住。

二、现场情况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进行生产,喂料口地面粉尘收集不彻底,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该企业生产线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查,投诉噪音来源于原料车间破碎机

三、处理情况

2022年8月9日,我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该厂负责人提供最新的噪声监测报告,及降噪处理措施;同时调整生产时段,未完成整改前夜间十时以后不进行破碎生产,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经开区环保站加强监管。

2022919

刘庄工业园倾倒有害泥土至雷山村七队、八大队、吴山口刘庄工业园一队、刘庄一队、二队污染环境,望核实处理。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逐一排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源头为:安徽三诚管桩有限公司和淮北鑫希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其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刘庄工业园,企业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完成自主验收。

二、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时企业均未生产,淮北鑫希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正在清洗循环罐,地面有积水,出售协议不规范,台账不完整,厂区地面有积尘;安徽三诚管桩有限公司厂房内地面有淤泥积水,未及时处理

三、处理情况 2022年9月21日,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两家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书,要求企业对倾倒淤泥点位进行现场清理并恢复原貌;同时要求企业内部存在环境问题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达标排放

2022年9月21下午,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后督查时,刘庄工业园一队、二队等点位已清理完毕,雷山村七队、八队因道路全封闭,未能及时清理,我局执法人员已宋疃镇政府给予清理。宋疃镇表示尽快进行清理。

四、反馈情况因该投诉件为匿名投诉,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2022年10月16日

烈山区经济开发区康美绿筑夜间生产,产生扬尘与噪音污染,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接投诉后,我局非常重视,随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经开区环保站工作人员对该投诉点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公司位于烈山区经开区园中园滨河路与运河路交叉口,投诉人投诉的点位实为淮北川拓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康美绿筑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预制件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环评已办理并进行自主验收,排污许可已办理。

二、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该公司破碎车间未生产,厂区内地面已洒水抑尘,原料车间存放少量石块,现场有捣机一台,地面积尘严重,破碎车间和落料车间地面有积尘,经查噪音扰民来源于破碎锤作业时产生的噪音和破碎机生产时产生的噪音。

三、处理情况: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公司对厂区内外进行洒水清扫保洁,保持道路湿润,破碎锤停止夜间作业,加装隔音墙及隔音帘,要求该公司进行噪音和大气检测,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经开区加强监管。

四、反馈情况:

因该投诉件为匿名投诉,无法反馈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