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2022年烈山区农村危房改造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我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全保障工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切实履行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职责,区住建局将危房改造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住建部门要求,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自2021年10月份开始排查上报, 2022年5月底,省、市危房改造通知文件陆续下发,6月6日,烈山区住建局联合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烈山区2022年危房改造任务104户,其中烈山镇4户,宋疃镇55户,古饶镇45户。
二、工作依据及目标
2022年我区农村危改造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烈住建〔2022〕65号)文件,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三、工作实施情况
1、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动态监测。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我区实行多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已得到很大改善,今年我们结合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间断地对全区各镇农房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住房安全存在风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立即纳入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全覆盖政策。
2、精准识别对象,规范工作程序。
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对象户在镇识别后,还需经过各部门比对确认后,方能实施。同时,严格实行逐级申请审批和公示程序,确保危改政策精准实施。
3、强化质量监管,加大督查力度。
各镇办城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烈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将各镇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村级公示、镇级审核、镇级公示、开工建设、区级验收、资金发放程序逐步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区住建局逐户深入农户危房改造现场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确保危房改造的质量和安全。全区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加强节点管控、工作调度和实施力度,力争7月底全面完成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