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的申请流程

2024-02-13 15:53作者:住建局来源: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烈山区住建局市政园林管理所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组织市排水公司现场勘察,由市排水公司填写勘察意见;

3.住建局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