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的受理机构

2024-02-13 15:53作者:住建局来源: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情况——

受理机构: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

联系电话:0561-469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