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关于《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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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对防灾救灾减灾提出新要求。二是我区机构改革后各指挥机构组成员及职责分工有了新的变化。三是省、市上位预案进行了修订,预案结构、应急处置相关要求有了新的调整。鉴于以上情况,组织开展三个预案修订工作。
(二)起草过程
区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通过组织人员研读省、市上位预案,研究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区直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并于6月6日征求三镇、四办,区直各部门意见。6月18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汇报,经质询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预案》的建议,并一致同意《预案》通过论证。6月27日按照专家论证建议修改完善后的《预案》后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九节及七个附件。第一节总则,第二节组织指挥体系,第三节汛(旱)前准备,第四节监测预警,第五节信息报告及发布,第六节应急响应等级,第七节应急保障,第八节后期处置,第九节附则。以及七个附件。
《预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预案目录、结构,与省、市预案保持一致。《预案》按照省市上位预案的结构进行了调整。《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二节增加了“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第三节增加了“责任落实”“宣传培训”等相关内容。
二是完善组织指挥体系,调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根据《烈山区委、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淮北市烈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烈防指〔2020〕4号)《烈山区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调整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的通知》(烈减救〔2021〕1号),对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依据职责调整重新修改有关单位职责。
三是进一步优化灾害预警响应和响应启动条件。结合我区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情况和历年发生的自然灾害,合理调整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在原预案各级启动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量化启动条件,按照省防指要求,增加了气象预警作为防汛应急启动条件的要求,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衔接性,保持与上位预案一致性。
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情况
6月18日烈山区应急局组织召开了《预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汇报,经质询讨论,认为《预案》符合编制导则的相关要求,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对烈山区防灾救灾减灾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预案》,优化预警响应,细化部门职责。最终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预案》通过论证。
四、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情况
6月6日印发了《淮北市烈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征求〈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意见的函》,征求三镇、四办,区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意见。截止6月18日《烈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收到书面形式反馈意见29个,其中有反馈无意见25个,反馈有意见4个,并已采纳。6月27日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五、请示事项
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我局将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尽快抓紧修改完善,报区政府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