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烈山区耕地地力补贴申请指南

2025-03-26 09:42作者:农林水利局来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

二、补贴对象

辖区内种植耕地的农民。

三、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

四、补贴标准

根据我区实际种植情况,各镇将符合耕地保护补贴要求的耕地面积统计上报,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汇总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亩均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村组逐户统计并张榜公示,上报到镇办。

第二步:镇办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实、勘误、汇总并公示,上报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镇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并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第三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技中心审核汇总,经领导签字公示期满后,报送区财政部门。

第四步:区财政部门审核打卡发放。

六、受理单位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七、办理时限

每年5月20日前,各乡镇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及面积汇总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八、咨询电话

0561-4662813。

九、监督渠道

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举报地址:烈山区科技创新大厦10楼1010室

举报电话:0561-466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