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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新《实施办法》对维护被征地农户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

2022-12-28 16:30作者:市自规局烈山分局来源:烈山国土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重点是分类细化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1、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对宅基地的补偿安置作出更加细致的规定。明确征收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安置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4、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有了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所有权人所有。

5、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