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安全生产 > 行政管理 > 事故通报

关于安徽鑫成功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4.13”一般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告

2022-06-01 09:37作者:安监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安徽鑫成功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4.13”一般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告

 

2022年4月13日3时30分左右,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境内安徽鑫成功瓷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巡窑工一人死亡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4月14日,烈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安徽鑫成功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4.13”一般事故调查组,安徽鑫成功瓷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取证。经调查,死者费玉龙自身疾病猝死,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拟在事故直报信息中予以核销。

特此公告。

 

 

安徽鑫成功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4.13”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2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