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2025-03-03 17:23作者:人社局来源: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文件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2、政策对象:(1)零就业家庭成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3)长期失业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4、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5、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6、申请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

7、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网上申报或直接向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转交到承办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3)办结: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办结,对审核不通过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9、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淮北市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

11、咨询电话:0561-468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