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烈山区学府路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了规范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保证烈山区学府路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实现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起草过程
在征收方案起草过程中,起草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打磨修改方案,不断修改润色,经过历次修改,方案方才定稿。
四、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标准执行,规范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加快征收,按期交付净地。
五、主要任务
(一)征收范围
东起新一中西门,西至宁山路,长约739米,道路红线宽20米,含跨王庄沟桥一座,占地约22.17亩。
(二)签约期限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
(三)征收主体与实施单位
烈山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烈山镇人民政府为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地面附属物的依法征收补偿工作。
(四)补偿方式
按照上述文件标准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
六、创新举措
项目实施领导包保,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现场解决问题。项目征收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件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形成支持征收的良好氛围;二是规范征收操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和谐征收;三是及时化解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八、解读科室和咨询人
解读科室:区征收中心办公室
咨询人:张忠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