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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烈山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02-01 15:57作者:政务公开信息员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烈山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区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2年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区第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更加积极有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提质增效,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1.攻坚克难,财政收入持续稳固增长。2022年我区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疫情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态势得到持续巩固,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5300万元,较全年预期目标 44800万元超收500万元,同比增长12%,增幅在三区一县中排名第一。

2.精准发力,重大部署保障有力。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争取上级资金积极有为。2022 年度共争取上级资金107000万元,其中:争取政府新增债券资金 585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收入48500万元,为全区重大项目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成效显著。2022 年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500万元,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全区各项民生社保亟需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存量财政资金的效用。三是助企纾困措施有力。落实退税减税缓税政策,为企业增加现金流2.9亿元;落实阶段性免除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延长减免期限,为企业减免房租190 万元。

3.加大投入,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充分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各项民生建设,民生福祉不断得到改善。一是 “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年初预算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部门预算中编实编足,不留缺口。加强“三保”监控管理, 完善实时监控、月报分析和重点预警机制,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二是节支增效从严从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把好政府的“钱袋子”,预计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落实省财政《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1181万元。三是基础性民生改善明显。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民生决策,区财政部门坚持向重点倾斜。投入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910万元,累计发放 8类11项惠农补贴资金 6123万元,惠及农户 42549户次,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660万元,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教育事业43800万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实现财政教育投入只增不减考核目标。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28800万元,强化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和退休职工生活。投入卫生健康方面支出13400万元,推动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其中防疫支出5000多万元,为全区防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创新机制,财政改革有序进行。落实好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上持续发力。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实绩。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估报告或绩效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不予立项和不安排预算。二是完善风险预警管理机制。 实行库款余额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确保库款余额保障水平在合理区间,切实满足“三保”和重点支出资金需求。三是积极推行零基预算改革。自2023年预算编制取消支出基数,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坚持“先谋事、再排钱”,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5.多措并举,提高财政监管成效。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先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全区低效闲置资产处置情况督查、镇办财政所财务情况大检查等监管工作。二联合区纪委、审计局、人社局对20家单位开展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镇办和部分区直单位“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文件情况”“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情况”等内容。三依托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严格执行对单位财务支付的审核标准,受理退回1192笔,涉及金额4705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5300万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2200万元,上年结余1712万元,调入资金418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0万元,收入总量预计183752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73000万元,下降1.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3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69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万元,支出总量预计180227万元,收支总量相抵,预计结转下年支出3525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完成73500万元,下降8.4%,其中上级补助31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3万元,调入资金103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500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预计完成735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1000万元,预计结转支出2500万元。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预计完成242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完成1650万元,增长58%,上级补助收入3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预计完成2429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95万元,调出资金165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预计结转支出484万元。

4.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2022 年政府性债务余额183093万元,同比增长46.87%,其中一般债务39893万元,专项债务143200万元, 债务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 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9800万元。2022 年我区法定债务限额为18842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4522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3200万元(含省财政新分配的可以使用的专项债限额7500万元),债务余额总量和结构均在限额范围之内,风险总体可控。

5.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动用预备费125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及年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不可预见的政策补贴等方面。

6.直达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中央、省、市下达及区本级安排各类直达资金28563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77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641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6124万元。截至2022年底,直达资金已使用25902万元,支出进度为90.7%。

以上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字,待2022年决算办理完毕后,再按程序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 区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区财税干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收入质量不优。非税收入占比较高,平台经济提供税收占比过高。 二是支出压力倍增。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改革等人员类支出增支较快。 同时,工程建设和债券还本付息逐渐步入高峰期,支出压力与日俱增。三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一方面,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支出进度不理想,造成资金沉淀,影响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区直部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责任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改善民生,贯彻绩效优先的理念,着力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根据全区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财税体制改革及政策变化等情况,按照“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提绩效”的总体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零基预算、有保有压”的原则,采用“两上两下”方式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

根据上述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0000万元,较2022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750万元,上年结余3525万元,调入资金3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753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万元,收入总量1423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15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061万元,支出总量142306万元,收支平衡。(详见表1)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685万元,其中调入资金4685万元(土地出让分成资金),上年结余资金2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0万元。基金支出安排9685万元,其中基金支出71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表2)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金经营收入214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66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84万元。基金支出安排2144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4万元,调出资金166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表3)

(四)政府性债务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区级应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750万元,其中偿还到期债务本金10561万元(一般债务本金8061万元,专项债务本金2500万元),偿还债务利息6189万元(一般债务利息1326万元、专项债务利息4863万元)。偿还本息16750万元(其中本金10031万元通过省政府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531万元和债务利息6189万元纳入2023年度预算偿还),确保实现应偿尽偿。

(五)政府重点保障事项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重点保障事项安排资金28327万元,其中安排公共服务项目资金20277万元(基本民生项目17004万元,暖民心行动及区级民生实事等民生项目资金2000万元),产业扶持项目资金5050万元,重点建设资金3000万元。(详见表4)

三、2023年财政工作举措

财政部门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有效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一)做大做强综合实力。一是抓收入是财政部门的主职主责,围绕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年度收入目标,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培育可靠稳定财源,千方百计提高财政收入总量,促进收入运行总体平稳、可持续。二是持续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激活资本增值潜力。三是区财政设立专项工作经费,激励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更多有利烈山发展的中央省市资金。

(二)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一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为发展当好坚强后盾。二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四是贯彻执行《淮北市财政系统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区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三)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建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控“三保”保障机制,通过将相关项目、指标标注“三保”标识,实现“三保”预算和执行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二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的作用,实现各项民生资金第一时间抵达基层,确保民生资金支付及时顺畅、发挥效益。

(四)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按照“早谋划、早发行、早见效”原则,抢抓机遇、多措并举,积极做好重大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发行准备工作,梳理、筛选、申报相应支撑项目,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层层签订协议,明确借、用、管、还主体,落实项目建设、运营、维护责任,形成各部门、单位工作合力,保障项目如期实施,确保项目收益实现。

(五)严肃规范财政纪律。一是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临时追加预算支出的行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各项专项监督和会计审计监管。三是提升会计核算能力,推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合法规范,扎实稳健,优质高效。

各位代表,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不骄不躁、艰苦奋斗,为烈山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4.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调入资金:指为了平衡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从预算外资金结余调入预算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可从财政专户结余、政府性基金结余或其他渠道调入资金

6.结余和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它分为滚存结余和净结余,其中滚存结余等于净结余加上结转。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7.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8.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9.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即“借新还旧”债券,收到上级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发生的收入,称为再融资转贷收入。

10.民生支出: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国土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1.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12.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将过去由财政部门供给经费,再由各个单位分散购买,转变为在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下,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

13.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14.零基预算:创新预算编制方式。取消支出基数,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根据不同类型支出分类编制预算。

15.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主要包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产业扶持项目清单和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幼、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等领域重大公共服务事项。产业扶持项目清单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项目,重点是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主要包括交通、水利、农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数据中心等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