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2、事项简述: 本事项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二(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对象确定的程序为,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研究公示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3、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4、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无
7、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淮北市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电话0561-4685285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561-468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