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附件2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2023年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50 |
0.00 |
0.00 |
0.00 |
0.00 |
1.50 |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一致,原因是分局2022年、2023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原因是分局2022年、2023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原因是分局2022年、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相同。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