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的办事指南
办事项名称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
申请条件 | 1. 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有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 3. 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 4. 有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5. 管线、杆线符合规划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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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重大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项目备案文件、工程项目路径平面图等 3.依附桥梁的需提供原设计单位技术安全意见、经专家论证的管线架设施工方案 4.竣工效果图 5.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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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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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 | ||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二)项。 | ||
受理机构 | 烈山区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