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争先、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区级“三好学生”
1.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主动接受党的思想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作用。
2.虚心好学,学有专长,有较宽的知识面,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具备一定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4.本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新时代好少年”。
(二)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区级“三好学生”各项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表率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
4.本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新时代好少年”。
(三)区级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风良好,班级氛围健康向上。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
2.坚持以学生的能力发展为重,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科技体育活动,注重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班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三、评选推荐办法
各学校推荐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共同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初审推荐,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区教育局和团区委统一审批。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学校严格按分配的名额报送推荐人选。人选结构应科学、合理。学校初审推荐人选产生后,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校严格按要求填写、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5月22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党政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崔道永;联系电话:4083336;邮箱:1716081978@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3.烈山区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4.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花名册
5.关于推荐材料报送的说明
烈山区教育局 共青团烈山区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烈山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烈山区第一实验小学 |
8 |
2 |
3 |
烈山区百善学校 |
2 |
1 |
1 |
烈山区任楼学校 |
3 |
1 |
1 |
烈山区实验中学 |
6 |
2 |
2 |
淮北市第七中学 |
6 |
2 |
3 |
烈山职教中心 |
5 |
2 |
1 |
淮北龙兴学校 |
8 |
3 |
3 |
烈山区阳光学校 |
2 |
1 |
1 |
开发区实验学校 |
7 |
1 |
3 |
烈山区昕昕中学 |
2 |
1 |
1 |
烈山区淮选集团校 |
4 |
1 |
2 |
烈山区海童集团校 |
6 |
2 |
4 |
烈山区十中集团校 |
5 |
2 |
4 |
烈山区烈山中心校 |
18 |
3 |
10 |
烈山区宋疃中心校 |
7 |
1 |
6 |
烈山区马桥中心校 |
8 |
1 |
7 |
烈山区古饶中心校 |
12 |
2 |
8 |
烈山区赵集中心校 |
10 |
2 |
7 |
华耀港利实验学校 |
4 |
1 |
1 |
合计: |
123 |
31 |
68 |
附件2:
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审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
所在学校、班级及职务 |
|
||||||
表彰类别 |
|
||||||
主 要 事 迹 |
|
||||||
获 奖 情 况 |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 教育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区 团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附件3:
烈山区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班主任姓名 |
|
|
主 要 事 迹 |
|
|||
获 奖 情 况 |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 教育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区 团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区教育局审批后,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一份存入班主任档案
附件4:
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申报花名册
三好学生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学校、班级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优秀学生干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学校、班级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先进班集体 |
||||
序号 |
姓名(填写班主任姓名) |
学校、班级 |
||
1 |
|
|
||
2 |
|
|
||
3 |
|
|
|
|
附件5
关于报送推荐材料的说明
一、需要上报的材料
1.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一式两份,盖章,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烈山区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一式两份,盖章,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花名册(word电子版);
4.推荐学校出具的公示证明(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公示word版+近景+远景扫描电子版,公示结果证明为盖章扫描版);
5.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扫描电子版);
6.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电子版)。
二、上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表格中的姓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仿宋4号字体,并请各推荐单位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二)曾受表彰奖励情况一律填写校级和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包括年度、授予单位、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相关信息要规范、准确,且与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一致。
(三)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主要事迹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以内,语言表述要写实,少用定性和概括性的语言表述。
(四)公示证明应包括公示时间,范围、结果等内容。
(五)上述材料中,1、2报送纸质材料,1、2、3、4、5、6报送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分类标注清楚,压缩包以学校名称命名,统一发到电子邮箱:1716081978@qq.com,为便于统计不要微信发送。
每个名额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按顺序装订后用回形针或夹子固定,。
(六)评审登记表均双面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