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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通报】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井下发生水害事故

2023-09-28 12:17作者:安监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9月27日,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井下发生水害事故,造成3人被困,其中1人已找到并确认遇难,另外2人仍在紧张搜救中。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核定生产能力500万吨/年,水文地质类型复杂,证照齐全有效。经初步了解,9月13日,该矿综放工作面顶板出水,涌水量约10m3/h,企业制定了井下施工防水密闭墙、地面打钻注浆堵水的治理方案。9月21日,在北一盘区大巷施工钢筋混凝土防水密闭墙,设置反水管将墙内积水自流到北一盘区水仓,再排至中央水泵房。9月26日,综放工作面涌水量增大至约120m3/h。9月27日事故当班,8名工人在北一盘区水泵房检修水泵时,发现水泵房下口有水进入,其中5人安全撤离,另外3人被困。初步判断事故是防水密闭墙倒塌所致,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该起事故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发生在全国矿山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后仅两天,且发生在亚运会召开期间和中秋、国庆假期前夕,性质恶劣,教训深刻,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地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立即警醒起来、行动起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采取断然措施,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重心下沉下沉再下沉,工作做细做深再做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矿山企业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落实,对待事故隐患绝不能置若罔闻、敷衍了事,绝不能回避躲避、不作不为,更不能失防失控、失职失管。二要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既要在治“天灾”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全面查清矿区内及周边各类隐蔽致灾因素,采取针对性工程措施治理重大灾害,特别对矿井水要做到查清、探明、疏干、放尽、截住;也要在防“人祸”上下功夫,全面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制度的缺陷,尤其要坚决杜绝人为制造重大事故隐患。三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地各矿山企业要再反思、再警醒,真正把过去的事故当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采取切实管用措施,有效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四要切实加大监管监察执法检查力度。要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使命感,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夜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真正做到“防大事故、治大灾害、抓大整改、除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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