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首页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农村危房改造
>
舆情收集回应
索
引
号:
003092166/202308-00121
信息分类:
舆情收集回应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地震局)
生成日期:
2023-08-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危房改造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003092166/202308-00121
信息分类:
舆情收集回应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地震局)
生成日期:
2023-08-08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危房改造
内容概述:
【主动回应】烈山区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各部门职责
2023-08-08 09:25
作者:住建局
来源:区住建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