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烈山区教育局解读《烈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2023〕45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烈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主持,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召集教育管理办、综合办、计财办、校安办、人事办、督导办等相关科室,共同研讨谋划本区招生工作。教育办根据《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2023〕45 号)精神,综合各方面意见,结合本区实际,于8月7日前完成编制《烈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经8月9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于2023年8月10日由综合办印制下发。
四、工作目标
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指导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五、主要任务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对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进行学区划分,明确招生范围,农村学校则实行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没有学区限制,但限定了招生名额。
(二)明确招生对象及条件。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原则上满6周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至本年12月31日,但须年满6周岁。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全体毕业生。同时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低保等困难家庭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官兵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特殊群体给出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同对象的入学条件。
(三)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规范采集学生信息,为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务必做到人籍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六、创新举措
开展线上报名。烈山区本年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首次开展网上报名,家长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皖事通(手机端)按照相关要求录入报名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当然,如线上报名不成功,家长也可以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烈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监督管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招生入学及小升初推荐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烈山区教育局
解 读 人:李建华 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1-408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