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学生资助工作责任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党的二十大报 告指出的“要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是对学生资助工作 做出的新判断新要求,2023年“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已被列入安徽省50项民生实事之一。各地各校要将做好学生资 助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和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资助工作责任。
1.加强制度约束。各地各校要严格遵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资助范围和标准,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 则),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 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学校资助、 学工、财务、教务、宣传等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部门 之间的沟通协调;要执行好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确保各项资助政 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要用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 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录入、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确保 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要及时做好学生个人申请、评审 (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及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资助精准。
3.强化监督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资助项目实施、资金 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 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健全 学生资助机构,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 应助尽助;要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资助项目实施程 序规范;要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资助工作人员, 确保资助队伍人员稳定;要加强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和学校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和业务能力、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资助工作人员懂政策、熟系统、精业务,资助工作管理规范。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强资助政策宣 传和解读,要牢牢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 继续开展“两节课”“百千万”走访等资助宣传主题活动,用好 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开展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资助政策 宣传。要积极开展好“资助圆梦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平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好我省资助 育人典型和资助工作成效。要通过开设咨询电话、答疑邮箱等多 种方式,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关切,积极有效做好学生资助舆情监控引导和应急处置工作。
2.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开学期间,各高校要通过开设“绿色 通道”等多种方式,简化报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 私,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 注册手续,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各级各类学校对符 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
3.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各地各校既要充分发 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载体作用,也要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精准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重 点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 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 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 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对因病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要摸清底数、主动资助。
4.做好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 求,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本校奖助项目 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 审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长要符合相关文件要 求。公示过程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 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各地各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
5.做好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各高校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 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 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及时维护高校账户、联系人等信息,及时 录入本校学费、住宿费、专业、学制、借款回执等信息。在回执 录入时,要对贷款的学生助学贷款信息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各高校收到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后,应及时告知借款学生,并将贷款中生活费部分及时转发给借款学生。
三 、加强系统应用,及时全面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1.全面加强各类系统应用。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全国学生 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各学段具 体要求见附件1),分别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资助情况填入系 统,确保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做到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数据将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预结算、监 督检查、审计调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学生资助办公系 统”(下简称“办公系统”)和“大数据办公平台”(下简称“大 数据平台”)登陆应用频率,充分发挥办公系统通知公告、投稿 咨询等各大模块作用,通过数据化办公赋能业务管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 助管理系统”中将增加“长三角外省户籍学生受助情况管理”模 块,为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户籍在我省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资助提供便捷通道。各级各类学校于秋季学期12月31 日前和 春季学期6月30日前,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相关资助信息录入系统。
2.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新学年各项奖助评审材料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校务必按照《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 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2.2023年新增享受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学生明细表
2023年8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项目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或地点 |
“百千万”走访和 “两节课”活动开 展情况 |
高校 |
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学生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 开展情况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总结应包括活动 开展情况,覆盖学生数、学校数、参与活动教职工数,活 动成效等内容。 |
11月30日前 |
bzkzz@ahedu.gov.cn |
市、省直管县 (市)教育局; 省属中职学校 |
zzzZQahed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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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各研究生 培养单位 |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pdf格式,评审报告须以学校的 正式文件报送,主送单位为省教育厅);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pdf格式和 excel格式)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pdf格式和 excel格式) |
10月25日前 |
ahxszz@ahed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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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项目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或地点 |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 金 |
各高校 |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学校的正式文件,主送单位为省 教育厅); 2.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 审名单表。 兑明:《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均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纸质文件学校 需妥善留存备查。 |
10月20日前 |
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 奖学金 |
各高校 |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pdf格式,评审报告须 以学校的正式文件报送,主送单位为省教育厅); 2.2022-2023学年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pdf格式) 3.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 生初审名单表(excel格式) |
11月10日前 |
bzkzz@ahedu.gov.cn |
本专科生 国家助学金 |
各高校 |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落实情况的报告(pdf格式,评审报告须以学校的正式文 件报送,主送单位为省教育厅) |
11月10日前 |
bzkzz@ahedu.gov.cn |
报送项目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或地点 |
服兵役高等学校 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各高校 |
1.各校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 文件规定审核学生提供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 及学费减免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及时对学生进 行资助。 2.10月10日前,各校将2023年新增申请退役士兵学费减 免统计表(详见附件3)、新增申请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学生 《申请表Ⅱ》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2份)等材 料报送省教育厅。 3.10月31日前,将2023-2024学年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 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 系统”。 |
按时间节点 要求报送。 |
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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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项目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或地点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相关县(市、区) 教育局 |
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将《安徽省 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县级审核汇总表》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同时报送电子版。 |
2024年2月 29日前 |
联系人:吴振; 电话:0551-62831867; 电子邮箱: wuzhen@ahedu.gov.cn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编230061。 |
中职国家奖学金 |
市、省直管县 (市)教育局 |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学校的正式文件,主送单位为省 教育厅); 2.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2-2023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 审名单表。 说明:《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均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纸质文件学校 需妥善留存备查。 |
10月22日前 |
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 庭学生资助管理 信息系统 |
各级各类学校 |
各级各类学校须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 系统”资助管理模块,填报本校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 户家庭学生受助信息 |
秋季学期11 月30日前; 春季学期5 月30日前。 |
系统填报 |
备注:如因政策调整,导致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变动,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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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新增享受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学生明细表
学校名称: (盖章)
填表人签名:
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
序 号 |
学 校 名 称 |
姓 名 |
身份 证号 码 |
学费减免金 额 ( 元 ) |
通过 何种 方式 考入 本校 |
年级 |
就学和 服役情 况栏中 退役 时间 |
退役安置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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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2023 学年 |
2023- 2024 学年 |
省 (例 : 安 徽 省 ) |
地级 市 (例 : 合 肥 市 ) |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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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 置地县 市区名 称(填写 到 县 、 市、区) |
盖章单 位名称 (填写 公章上 的单位 完整名 称 ) |
经办人 姓名(如 未填写 填写 “无”) |
退役安置地 退役军人事 务部门意见 栏中退出现 役所填年月 |
盖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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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2023年新增享受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学生”是指之前年度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过退役士兵学
费减免信息的学生。2.9列-16列按照《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信息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