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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0~6岁儿童健康管理

2025-02-28 15:21作者:卫计委来源: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8号)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7号)

4.【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5.【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对象

烈山区所有0~6岁儿童。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服务机构名称:烈山区妇幼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烈山区妇幼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五、服务流程

适龄儿童携带儿童保健卡和母子健康手册去各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网上登记录入。

六、服务要求

各级保健机构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儿童健康工作,并提醒儿童家长及时进行体检。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1-4685677 ,网上投诉渠道: lsqrkjs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