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3号集中建设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2024-03-11 14:10作者:市自规局烈山分局来源:烈山国土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3号集中建设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312日至202431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318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441770171@qq.com

一、基本情况

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3号集中建设区片区位于淮北市东部,东至淮北师范大学、南至望湖路、西至梧桐中路、北至化家山路。片区总面积89.8740公顷。片区路网发达,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在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面根据《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淮北市将推动各区域板块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辐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东部新城,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要素吸纳能力。

依托市人民医院、市一中、淮师大优质资源,吸引一批高素质人才迁入,快速推进淮北市烈山区东部新城3号集中建设区片区土地综合开发,是实现淮北市、烈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新城的重要举措和迫切需要。

2.在实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片区位于《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片区内沱河东路、梧桐路等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均已建成通车,对内、对外路网发达、居民出行方便。片区紧邻花山公园、环境优美,市人民医院和淮北市一中等教育医疗配套资源完备。片区较之淮北市其它地区具有较好的交通、环境、教育和医疗优势,随着片区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城市人口不断聚集,将逐步形成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企业孵化、智慧居住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科教智慧城。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片区规划以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为主,成片开发主要实现居住生活商业商务功能,依据《淮北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规划用途详见下表。

1 片区主要规划用途统计表

规划用途

面积(公顷)

比例

商业服务业用地

27.3584

30.44%

城镇住宅用地

22.7991

25.36%

城镇道路用地

14.4771

16.11%

防护绿地

1.1403

1.27%

机关团体用地

10.6751

11.88%

教育用地

13.424

14.94%

总计

89.8740

100.00%

四、规划符合性

该片区位于《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用地符合《淮北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烈山区梧桐路东、沱河路北地块控规图则》。

五、拟建设项目和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建设项目以住宅项目和商业项目为主,计划在2024-2026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