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文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淮北市烈山区美肤社化妆品店 | 淮北市烈山区美肤社化妆品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案 |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 |
1、没收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产品;2、罚款2000元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临罚〔2024〕32号 | 2024.3.27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2 | 淮北市烈山区碧优蒂兰化妆品店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案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 |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产品;2、罚款4000元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烈市监临罚〔2024〕13号 | 2024.3.6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