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烈山区2024年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2024-04-26 14:45作者:农林水利局来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淮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农〔2024〕4号)  

补贴对象: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  

补贴范围:烈山区  

补贴标准: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监测或复审通过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  

申请程序:项目申报主体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的下一年度3月10日前向所在地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各镇(汇总后报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项目复审,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资金下达所在县(区),由各县(区)按规定比例配套后将资金拨付有关主体。  

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表,国家、省、市认定(复审通过)文件(日期以文件落款日期为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0561-4686234  

受理单位: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办理时限:4月20日前  联系方式:0561-468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