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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的通知

2024-03-13 17:20作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人民政府杨庄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 年省级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的通知》文件,下达我区资金47万元(分配方案附后)。

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文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安排救灾资金。要按照规定,对救灾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并按规定要求“一卡通”进行下发。同时将享受救助人员的相关情况建立台账,以备接受有关部门对我区救灾资金使用的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确保救灾资金能够规范、精准发放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

附:烈山区2024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发放方案

 

 

淮北市烈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