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提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提示

2024-07-02 15:55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雨增多,野生菌进入生长旺盛期,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野生菌中毒症状

我国已报道的毒菌约有480种,含剧毒可致死的有40多种,不同种类的毒菌所含毒素种类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尽相同,一般野生菌中毒症状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肝脏损害性型等,多表现为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情况。

二、消费者要做好三“不”

1.不采摘。外出时,广大市民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等,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请不要轻易采摘。

2.不购买。勿从路边摊贩处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3.不食用。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食品经营者要做好三“要”

1.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2.要严格挑选原料食材。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利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药食同源食材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3.要懂应急处置流程。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蘑菇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幻视幻听等疑是食物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因在餐厅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