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0561-4661236
通讯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科创大厦B区10楼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港利•华师城(一期)项目(45#地块) |
淮北港利置业有限公司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 |
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
武汉市博文佳咨询有限公司 |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34278 |
2024.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