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期工作汇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截至7月20日,我区PM2.5浓度为48.0μg/m3,同比上升11.6%,全市三区一县中排名第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7天,三区一县排名第三,优良率60.3%,优良率同比减少2.8%,空气质量整体情况差于去年同期。
从指标变化来看,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反弹较为明显,自今年4月份起,我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按周调度,PM2.5等主要指标变化趋势有所好转,但完成年度目标压力依然很大。造成当前空气落后被动的原因,除了有不利气象条件、降水量少等客观条件外,主要是我们工作力度不够大、考核机制不够严、管控措施不够精准,其中重点区域内柴油货车运输频繁,物料遗撒、带泥上路,道路扬尘,重点企业及施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近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清单,出台《烈山区重点区域大气环境专项整治提升月行动方案》,综合运用通报排名、提醒、约谈等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重点涉气污染源监管。对今年以来被市大气办通报和下发督办的32件大气环境问题(涉及道路扬尘、施工工地扬尘、工业企业排放和“散乱污”问题等),第一时间予以交办,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问效。开展治超治污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车辆运输扬尘污染问题16起、处罚1.25万元;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和洒水频次,对重点路段常态化进行联合作业或人机结合冲洗;严厉打击企业及施工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处罚137.6万元;依法依规取缔“散乱污”点位12处,对1个“散乱污”堆场处罚2.53万元。三是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加强问题排查和整改交办,定期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从近期主要指标变化来看,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以更大决心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对不能落实任务的采取约谈等措施,严格考核问责。
二是以更强力度抓好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管控。根据重点区域管控方案,深入推进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重点施工项目扬尘监管和道路运输扬尘管控,加大重点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和洒水频次,持续加大对工业企业联合执法力度和夜查频次,倒逼问题企业转型升级,坚决取缔“散乱污”点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做好全年秸秆禁烧工作。
三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大气环境精细化治理。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烧结砖瓦企业提升等专项行动,全力做好大气监督帮扶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控,严防车辆跑冒滴漏。落实《烈山区烧结砖瓦企业转型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引导企业实施节能环保绿色化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督促指导涉VOCs企业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工程治理措施。
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进一步明确思路,认清不足,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补足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完成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