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决定的公示(2024年9月27日)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9月27日我局对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南庄至榴园森林防火通道(西环山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批准决定。现将作出的批准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561-4661236(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通讯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科创大厦B区10楼
序号 |
申请单位 |
项目统一代码 |
项目名称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 |
批复文件标题 |
审批结果 |
审批单位 |
1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
2306-340604-04-01-416098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南庄至榴园森林防火通道(西环山路)工程 |
2024.9.27 |
烈水许可〔2024〕1号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南庄至榴园森林防火通道(西环山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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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许可 |
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