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网民反映淮北市烈山区某商店售卖过期产品
反馈时间 | 2024年7月14日 |
标题 | 网民反映淮北市烈山区某商店售卖过期产品 |
调查核实情况 | 网民反映7月14日花费4.03元在烈山区某商店购买袋装阿婆家薯片为过期产品的问题。 收件后,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经调查,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员于2024年7月15日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依法扣押,并于2024年7月16日立案调查处理。2024年8月7日案件调查终结。已按照法定程序,已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
处置结果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 2024年9月30日 |
反馈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
标题 | 网民反映淮北市烈山区某药未开具发票 |
调查核实情况 | 网民反映在淮北市烈山区某大药房使用医保卡余额支付27元购买两盒盐酸曲美他嗪片,反映人表示现金支付仅需8元/盒,认为不合理且未给予开具发票,现要求核查并给予开具发票,望核实处理。 2024年8月16日,烈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某药房现场检查,商家表示消费者在购物时,开具发票的负责人不在现场,现已联系消费者补开发票。目前双方达成和解。 |
处置结果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