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2024-10-09 15:27作者:环保局来源: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话:4080256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109

项目名称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境内

建设内容本工程总投资11512.25万元,环保投资203万元。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河道截污工程:古饶镇新建城镇污水管网 20km 以及配套设施;

2)污染底泥清除工程:污染底泥清除 40 m3

3)生态隔离带工程:构建生态隔离带 53.8hm2

4)生态沟渠工程:拦截净化面源污染,构建生态沟渠约 9km

5)生态护岸工程:构建生态护岸 10.9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沥青烟气、淤泥恶臭等

施工扬尘采取施工期设置围挡,对裸露的地面和堆置的土方适量洒水抑尘,针对距离施工点较近敏感点采取遮盖和围护等措施;

车辆行驶扬尘采取运输车辆按规定限速行驶,保持运输道路路面的清洁,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敏感点

沥青烟气采取外购优质沥青混凝土,由专用车辆运至铺浇工地,并采用全封闭沥青混凝土摊铺车进行摊铺作业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采取加强机械保养,使用优质燃料,针对距离施工点较近敏感点采取距离衰减、优化燃料、安装尾气净化器等的措施;

针对淤泥恶臭,要求在枯水期施工,喷洒除臭剂;淤泥运输车辆保持密闭,严格按照城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淤泥干化场远离敏感点设置,并遮盖、喷洒除臭剂

通过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坑基废水、淤泥退水

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基坑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流河道;

淤泥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流河道

3声环境影响

在施工场地边界设围墙、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规定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清淤淤泥、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清淤淤泥自然干化后,用作河堤绿化;

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临时施工段恢复时的绿化覆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

工期一般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形成完整的生态系统;规范工程施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拦挡、排水、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对建筑物开挖边坡或填筑形成的边坡采用浆砌石护坡、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临时堆土防护;表土剥离土单独存放后期用作表土回填;临时堆土场设置密目网进行遮盖,边角用重物压实;对于疏浚河沟过程采取挖土方拦挡措施、植物护坡等。

2、营运期

项目无营运期,项目施工完成后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将加速河道内渍水的及时排出,从而加速水体循环,也会对周边河道水质改善产生有利影响。因此,运营期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省水利厅文件(文号:皖水规计函〔2023459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