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龙岱河(陈路口至青龙山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市烈山区龙岱河(陈路口至青龙山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 话:4080280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龙岱河(陈路口至青龙山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境内
建设内容:(1)龙岱河生态护岸工程:治理范围7.48km。生态隔离带工程(含生态沟渠):龙岱河沿线5处景观节点及生态沟渠5.35km,共5平方千米。支流生态沟渠工程(青龙山片区):对烈山经济开发区内的4条沟渠进行整治,共5.37km。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合计实施8285.6m。龙岱河排涝泵站工程:新建1座排涝泵站,设计流量6.0m3/s,位于龙岱河左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基坑废水、淤泥退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流河道;淤泥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流河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行驶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淤泥恶臭等。
施工扬尘采取施工期设置围挡,对裸露的地面和堆置的土方适量洒水抑尘,针对距离施工点较近敏感点采取遮盖和围护等措施处理;车辆行驶扬尘采取运输车辆按规定限速行驶,保持运输道路路面的清洁,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合理设置运输路线、远离敏感点的措施处理;沥青烟气采取外购优质沥青混凝土,由专用车辆运至铺浇工地措施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采取加强机械保养,使用优质燃料,针对距离施工点较近敏感点采取距离衰减、优化燃料、安装尾气净化器等的措施处理;淤泥恶臭采取要求在枯水期施工,喷洒除臭剂;淤泥运输车辆保持密闭,严格按照城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淤泥干化场远离敏感点设置,并遮盖、喷洒除臭剂的措施处理。施工期颗粒物、NOx、沥青烟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临时施工段恢复时的绿化覆土;土方和自然干化后淤泥,用作河堤两岸绿化;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采取在施工场地边界设围墙、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