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义务教育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特殊教育

烈山区2024年特殊教育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2024-12-10 16:00作者:教育局来源: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教育局在特殊教育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做法,以确保特殊儿童能够接受到适合他们需求的优质教育。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做法:

一、细致核查底数。

区残联认真对全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类型和程度等情况进行了组织调查。全区 2009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共196人:其中视力残疾7人,听力残疾14人,智力残疾78人,肢体残疾47人,言语残疾12人,精神残疾24人,多重残疾12人。区残联于4月底将汇总统计情况通报至区教育局。

二、精准建立台账。

区教育局认真和区残联做好数据比对工作,将2009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等核查数据与中小学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能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电话了解、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核实,摸清原因,登记造册。

三、分类妥善安置。

对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制定促学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研究确定安置方式。烈山区2024年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196人,应安置总数:196人,义务教育安置总数:194人,义务教育安置率:98.98%。其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25人;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22人;送教上门16人;其他:31人;学前教育机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