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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中医诊所备案

2025-03-10 17:27作者:卫计委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事项名称

中医诊所备案

二、依据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三、办理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四、申请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原件一份)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卫生技术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原件一份)

(九)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原件一份)

(十)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十一)消防应急预案(原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接收:窗口工作人员网上或者现场接收申报材料,逐一登记,出具接受凭证;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网上或者窗口提交申请,符合要求的正式受理。

4.审查: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5.决定:分管局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6.办结(送达):窗口当场核验原件材料后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或批文。

六、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八、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九、咨询方式

部门:烈山区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电话:0561-4088073

邮箱:lsqrkjsw@126.com

十、监督与投诉方式

部门:烈山区卫健委医政医管办

电话:0561-4088390

邮箱:lsqrkjs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