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中医诊所备案
一、办理事项名称
中医诊所备案
二、设定依据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三、办理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四、申请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原件一份)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卫生技术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原件一份)
(九)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原件一份)
(十)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十一)消防应急预案(原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接收:窗口工作人员网上或者现场接收申报材料,逐一登记,出具接受凭证;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网上或者窗口提交申请,符合要求的正式受理。
4.审查: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5.决定:分管局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6.办结(送达):窗口当场核验原件材料后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或批文。
六、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八、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九、咨询方式
部门:烈山区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电话:0561-4088073
邮箱:lsqrkjsw@126.com
十、监督与投诉方式
部门:烈山区卫健委医政医管办
电话:0561-4088390
邮箱:lsqrkjs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