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及收费标准公示
烈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及收费标准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20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排查,现公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地址、总床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1、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总床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敬老院 |
烈山区烈山镇工人村西头200米 |
124张 |
张院长 |
13966158591 |
2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土型养老服务中心 |
烈山区烈山镇土型社区 |
60张 |
朱院长 |
13605613437 |
3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蒋疃敬老院 |
烈山区烈山镇蒋疃社区 |
200张 |
魏院长 |
18756112236 |
4 |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养老服务中心 |
烈山区宋疃镇马桥村村委会南侧 |
64张 |
张院长 |
17756119888 |
5 |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赵集敬老院 |
烈山区古饶镇赵集社区 |
150张 |
赵院长 |
18909619503 |
2、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最高收费标准:
烈山区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不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