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烈山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10号)、《淮北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160号)等文件,经企业申请、审核等程序,烈山辖区规模化养殖场淮北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在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00头,按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65元/头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50元/头、省财政补助50元/头),拟给予淮北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3.2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0.75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农水局反馈。
监督电话:0561-4661771, 0561-468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