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对烈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淮矿集团黄桥窑场两宗土地收储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建议提到的淮矿集团黄桥窑厂两宗土地位于烈山镇吴山口社区南侧、刘庄工业园西侧,土地面积分别为43.13亩和31.71亩。两宗土地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通过作价出资方式取得,土地登记证号分别为淮土国用(2009)第65号和淮土国用(2009)第66号(见附件1),批准地类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生产粘土砖窑厂。
为摸清土地利用情况,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到所属镇和街道、黄桥村进行走访和实地调查。经了解,目前土地上原有窑厂已经停产倒闭,现状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场地种植树木(见附件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和坑塘水面,《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规划为工业用地(见附件3)。
二、利用计划
1、土地收储谋划
建议提到的两宗土地权属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其土地收储工作分为土地收回和土地储备两个环节。土地收回环节如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土地或造成土地闲置,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履行企业申请、政府认定等程相关序。入地储备环节由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对依法收回的土地履行开发、储存等程序以备供应。
2、结合刘庄工业园整体改造
刘庄工业园总面积约756亩,现状厂房老旧、道路破损、配套缺乏,急需要提质升级。按照策划,刘庄工业园将联动周边区域,与区经济开发区形成产业发展合力,打造环境优美、产业高端、配套完善、管理先进的现代园区。建议提到的两宗土地紧邻刘庄工业园,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预留与园区之间的连接道路,下步随着刘庄工业园改造提升推进,可作为园区产业和配套用地使用。
经过前期资料收集、现状调研,并与企业、开发区、辖区政府等多方进行多次沟通,尽管目前两宗土地暂不具备收储条件,但已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布局,未来可借助刘庄工业园整改改造契机,适时启动土地收回储备工作,以释放地块活力、促进园区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