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烈征预告〔2025〕3号

2025-04-22 08:45作者:烈山区人民政府来源:烈山国土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烈征预告〔202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古饶镇殷楼社区殷楼、平楼、王店村王湾、谷山村山东、南园村郝集、双河村惠宅、草庙村秦小庄、丁楼、草庙庄第三、第四、第五、宋疃镇和村社区相庄、北井、李圩、费寨村费寨第一、黄营村后李庄、东风村东二村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北至和村社区土地,南至和村社区土地,西至和村社区土地,东至和村社区土地;

地块二北至和村社区土地,南至和村社区土地,西至和村社区土地,东至和村社区土地;

地块三北至和村社区土地,南至和村社区土地,西至和村社区土地,东至和村社区土地;

地块四北至费寨村土地,南至费寨村土地,西至费寨村土地,东至费寨村土地;

地块五北至黄营村土地,南至黄营村土地,西至黄营村土地,东至黄营村土地;

地块六北至东风村土地,南至东风村土地,西至东风村土地,东至东风村土地;

地块七北至谷山村土地,南至谷山村土地,西至谷山村土地,东至谷山村土地;

地块八北至殷楼社区土地,南至殷楼社区土地,西至殷楼社区土地,东至殷楼社区土地;

地块九北至殷楼社区土地,南至殷楼社区土地,西至殷楼社区土地,东至殷楼社区土地;

地块十北至殷楼社区土地,南至殷楼社区土地,西至殷楼社区土地,东至殷楼社区土地;

地块十一北至殷楼社区土地,南至殷楼社区土地,西至殷楼社区土地,东至殷楼社区土地;

地块十二北至殷楼社区土地,南至殷楼社区土地,西至殷楼社区土地,东至殷楼社区土地;

地块十三北至南园村土地,南至南园村土地,西至南园村土地,东至南园村土地;

地块十四北至草庙村土地,南至草庙村土地,西至草庙村土地,东至草庙村土地;

地块十五北至草庙村土地,南至草庙村土地,西至草庙村土地,东至草庙村土地;

地块十六北至草庙村土地,南至草庙村土地,西至草庙村土地,东至草庙村土地;

地块十七北至草庙村土地,南至草庙村土地,西至草庙村土地,东至草庙村土地;

地块十八北至双河村土地,南至双河村土地,西至双河村土地,东至双河村土地;

地块十九北至王店村土地,南至王店村土地,西至王店村土地,东至王店村土地;

地块二十北至草庙村土地,南至草庙村土地,西至草庙村土地,东至草庙村土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淮北烈山区古宋风电场项目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古饶镇、宋疃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古饶镇殷楼社区殷楼、平楼、王店村王湾、谷山村山东、南园村郝集、双河村惠宅、草庙村秦小庄、丁楼、草庙庄第三、第四、第五、宋疃镇和村社区相庄、北井、李圩、费寨村费寨第一、黄营村后李庄、东风村东二村民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在烈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esh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磊,联系方式:17356128777;曹军,1995610686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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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