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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2025-01-22 17:08作者:农林水利局来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是构建协同促进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会同区深改办、区农水局、各镇办先后多次组织会商讨论会,重点围绕改革目标和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进行交流。最终于4月份烈山区林长办与河长办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双长”联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共商、共享、共治、共建、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林业与水务等领域共性问题。开展联合督查2次,建立问题台账,联合下发督办通知,完成问题整改落实。合力谋划河湖绿化建设和保护工作,优化责任区人员配置,整合基层林长和河长力量,最大限度把林长和河(湖)长设置同一责任区,全区共设立三级河湖长141名,林长90人,其中镇、村级基层林长兼河(湖)长人数占59%。全区设置森林防火区级网格1个、镇级网格3个、村级网格19个,设立网格化责任人35名和网格员51名。

二是合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联合推进“百里清水绿廊”建设,制定印发《烈山区艾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鼓励开展河道艾草种植,加强堤岸林建设,构筑防洪、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景观美化的多功能生态岸线。重点推进新沱河、王引河、萧濉新河等流域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与综合整治、华家湖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协同推进湿地建设工程,以南湖、中湖湿地为重点,采取堤岸绿化防护、水生植物恢复、沟渠和滩地整治、生态补水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是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区林长办、河长办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认真落实林长与河长湖长职责,及时提示巡查巡护工作,6月6日,烈山区总林长刘明和副总林长李响组织林长制、河湖长制相关人员在南湖公园开展巡林、巡湖工作。7月11日自规划烈山分局和区农水局召开林长制与河长制工作部署会;7月23日自规划烈山分局和区农水局召开林长与河湖长联席会议;7月30日两办联合组织在闸河青谷路桥段开展巡林,并下发督办单。压实监督执法责任,推深做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在推动涉河重难点问题整治上的保障监督和能动作用,共开展跨区域联合行动3次,完成警长、检察长交办案件3件。

四是强化智能化巡查机制。为了提高巡查、管护效能,烈山区围绕大数据和智能化两个关键领域提高技术巡查、监管能力,并加强设施设备共享,借助互联网和数字平台等手段,实现林、河湖管护全覆盖。运用技术手段,借助智能化设施设备构建涉林、涉河湖监管通道联动巡查技术支持体系,以“人巡+机巡”有机结合,高效利用智能监控、无人机设备,实现全区域、全环节、全方位动态监管。林业和水利部门已建设涉林高清视频监控68个。通过“双长联动”,构建监管资源共享机制,减少设施设备重复建设,全区共享林、河监控、无人机巡视设备,高效形成“林中巡、河中查、空中看”全方位、全视角的巡查模式。

五是强化宣传与保护。利用植树节、环境日、生态日等重要宣传时间节日,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志愿宣传活动等媒体和平台方式,联合开展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烈山区治林治水取得的工作成效,提升广大群众参与林业和水资源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护林、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发表信息2篇,新华网、人民网及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4篇,淮北改革发表信息1篇。在相湖和米粮坝分别设立“林长+河长”宣传牌5个,组织在南湖广场开展湿地日、世界水日主题宣传工作2次,9月26日两局联合开展“林长+河湖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宣传,现场悬挂条幅4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意识。12月3日我区作为安徽省唯一的县区代表,在2024年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全体会议上,就“林长制+河湖长制”改革等河湖能效提级建设典型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六是助力林水经济发展。注重推动林水融合新业增效,实施皖北地区首个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完成石榴补植种植20322 株,封育管护244公顷,成功实现了水土流失治理与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与乡村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投资1736万元,实施烈山区烈山镇东部山区农林水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井40眼,为“塔山石榴”、“黄营灵枣”、等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真正让一方碧水成为强村富民的“源头活水”。